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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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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檢察官外國語文進修班 (第1梯次) 報名資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1-13
  • 資料點閱次數:513
壹、 目的 為提升檢察(事務)官英、日、法語之閱讀書寫、口語溝通、檢閱國外證據資料、與外國法律專業人士交流及協調處理司法互助事務等能力,特開設旨揭進修班。 貳、 進修對象及人數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及法官。 參、 進修期間 自106年4月13日至6月9日止,採隔雙週之星期四、五授課方式,每堂課程時間上午為9時至12時,下午為2時10分至5時,每梯次含5堂課,上課時數15小時。 肆、 課程概要 本學院擬開設下列課程,提供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及法官依需求自行選修: 一、 法律英文會話班 二、 公務英語寫作班 三、 公務日語會話班(初階) 四、 法語會話班(初階) 伍、 學習時數 本學院依研究員實際上課時數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陸、 報名須知 一、 訓練人數 (一) 法律英文會話班:18人。 (二) 公務英語寫作班:36人。 (三) 公務日語會話班(初階):18人。 (四) 法語會話班(初階):18人。 (五) 以上每班開放5位名額予法官。另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列入備取依序遞補。 二、 報名方式 如欲參加本學院之課程,請於報名截止日前(106年3月22日)擇下列方式之一進行報名。 (一) 已成為本學院「數位課程線上學習系統」會員者,可直接於網站上報名(網址https://ors.tpi.moj/)。 (二) 非數位課程線上學習系統會員者,請填寫報名表傳真或電子郵件傳送至本學院教務組承辦人廖慈音處。傳真號碼:(02)27332956;電話:(02)27331047分機1328;電子信箱:tzuyinliao@mail.moj.gov.tw。 三、 研習期間如不克出席,請依規定向本學院辦理請假手續。 四、 選修期間得申請於本學院用餐(午餐12:00-12:40;早、晚餐僅供住宿者申請)。同時選修星期四「及」星期五各1門課程以上者得申請住宿,惟服務機關位於臺北市及新北市者不得申請。 (※註:本學院宿舍區整修,本學院將依工程進度及報名優先順序調配可供住宿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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