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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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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人員訓練班第42期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4-26
  • 資料點閱次數:2079

為充實各機關初任法制與訴願工作人員專業知識,厚植人權保障及依法行政之意涵,提高服務精神,加強行政程序與技術,配合國家政策方針,以達成法治建設之目標,特辦理本班期訓練。

訓練對象: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法制類科錄取人員、行政院所屬機關與行政院以外機關從事法制及訴願工作人員。

訓練期間:自民國111年5月9日起至同年6月2日止,為期4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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