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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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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與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簽署實務課程合作暨學術交流協議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1-09
  • 資料點閱次數:1092

本學院為提升大學法律研究所及大學部學生對於檢察實務工作之認識,促進實務與學術交流,並回應司改國是會議有關法律人學考訓用改革之決議,使法學教育與實務課程適度接軌,繼前年(108年)起分別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簽署合作交流協議,並於兩校開設檢察實務課程之後,本年度再與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洽定實務課程合作暨學術交流相關事宜,雙方並於110年11月4日簽署實務課程合作暨學術交流協議書,簽署儀式於當日上午在臺北大學法律學院舉行,由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杜怡靜院長與本學院蔡碧玉院長代表簽署,該校法律學院王震宇副院長、林超駿教授、李榮耕教授、徐育安教授、黃銘輝副教授、王士帆副教授、顏榕助理教授及未來擬參與檢察實務課程講授之臺北地方檢察署林邦樑檢察長、陳舒怡主任檢察官,暨本學院柯宜汾教務組長、游欣樺導師、朱哲群導師等人在場觀禮。簽約儀式完成後並針對課程方向及內容進行座談,交換實務及學界意見。
依據本次實務課程合作暨學術交流協議書之內容,本學院將於111學年度上學期開始在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開設檢察實務課程,由本學院規劃課程內容並推薦授課講座,期待透過此交流協議之實際執行,讓法律學院在學學生真實瞭解檢察官工作內容,及早在求學階段提供未來職涯選擇之方向,並可使學生提早認識司法實務運作內涵。蔡院長與杜院長均對雙方未來實務及學術多方面交流之前景抱持熱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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