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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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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與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簽署實務課程合作暨學術交流協議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8
  • 資料點閱次數:1392

本學院為提升大學法律研究所及大學部學生對於檢察實務工作之認識,促進實務與學術交流,並回應司改國是會議有關法律人學考訓用改革之決議,使法學教育與實務課程適度接軌,繼去年(108年)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簽署合作交流協議,並於該校法學院開設檢察實務課程後,本年度再與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洽定實務課程合作暨學術交流相關事宜,雙方並於109年11月16日簽署實務課程合作暨學術交流協議書,簽署儀式於當日中午在本學院舉行,由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陳聰富院長與本學院蔡碧玉院長代表簽署,該校法律學院王皇玉副院長及未來擬參與檢察實務課程講授之臺灣高等檢察署林宗志檢察官、法務部調辦事陳舒怡主任檢察官、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蔡元仕主任檢察官、張惠菁主任檢察官,暨本學院李海龍主任秘書、柯宜汾教務組長、江林達學務組長及教務組導師等人在場觀禮。
依據本次實務課程合作暨學術交流協議書之內容,本學院將於109年度下學期開始協助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開設檢察實務課程,由本學院規劃課程內容並推薦授課講座,期待透過此交流協議之實際執行,讓法律學院在學學生真實瞭解檢察官工作內容,及早在求學階段提供未來職涯選擇之方向,並可使學生提早認識司法實務運作內涵。蔡院長與陳院長均對雙方未來實務及學術多方面交流之前景抱持熱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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