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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史沿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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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史沿革

─ 傳承創新話院史  繼往開來說從頭 ─

 

司法官訓練草創時期

我國司法官訓練機構之設置肇始於民國3年,當時北京政府國務院為植養司法人才,由司法部開辦「司法講習所」,由於時局動盪,其後相繼有「司法儲才館」、「法官學校」、「法官訓練所」、「中央訓練團」、以及「中央政治學校法官訓練班」等之設立,訓練具有司法官資格之人員。

遷臺後之組織演變

38年國民政府遷臺後,司法行政部曾開辦「司法人員訓練班」,442月正式創辦「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訓練所」,由行政院核定其組織規程,置所長一人,經司法行政部延聘時任總統府資政石志泉先生擔任首任所長,體制始告健全,成為司法官培育的專責機構。

69年71日實施審檢分隸,司法行政部改制為法務部,便易名為「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同年81日總統令公布「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組織條例」,迄10271日又改制為「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總統令公布「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增設「犯罪防治研究中心」部門,開啟司法官學院歷史沿革的新頁。

司法官學院的院址,從44年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訓練所創立時原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8號,至554月遷至臺北市博愛路129號,於72年搬至現址臺北市辛亥路三段81號迄今,為解決廳舍不足問題,復於臺北市辛亥路二段185號百世大樓一、二樓新設司法官學院第二辦公室,擴增學員教室,並將犯罪防治研究中心遷移至此,以強化其組織功能,更貼近社區,深化民眾法治教育,往下紮根。

從「訓練」走向「養成教育」

從「司法官訓練所」到「司法官學院」,前後歷經十二任所長及三任院長,首任所長石志泉先生病故後,由司法行政部部長谷鳳翔先生兼任第二任所長,自此延續至第六任所長皆由部長兼任所長,自第七任張彝鼎所長起始改為專任,而改制為學院後的首任為林輝煌院長,第二任蔡清祥院長(現任法務部部長),現任蔡碧玉院長。其間歷經了國民政府自大陸遷臺前後的草創期、戒嚴、審檢分隸、解嚴、本土民主化運動、政黨輪替等歷史變遷,也因著時代的演進,司法官的培訓觀念,從「訓練」走向「養成教育」,司法官訓練所走過軍訓式的訓練,朝向「學院化」發展,依法職掌各項司法人員職前培訓與檢察官在職進修,並掌理國家犯罪問題與刑事政策之調查、分析與研究。

教學演進與創新

司法官學院自442月設所以來,即以辦理司法官培訓為首要任務,在各任首長勵精圖治下,不僅與時俱進,以求順應時代變遷,同時致力於培訓司法官具有民主、自由、法治、人權等政策核心價值,具備專業智識、人文素養、宏觀視野及倫理觀、同理心、責任心與使命感。

在教學演進方面,依法設置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為司法官培訓的最高決策單位,培訓期間從一年、一年二個月、一年四個月、一年六個月,演變至今為期二年,分二階段、或三階段、或四階段實施方式,而至現今分三階段實施,涵蓋學院內課程研習、院外實務學習及最後階段返院綜合研討與分科教育等過程。教學方法不斷創新,與時俱進,從過去單向授課方式,進而趨向師生雙向互動、多元群組教學、情境模擬實境、數位雲端科技化、行動教學及在地開班等,廣邀國內外各領域實務與學界之專家學者,充實師資陣容,透過課程諮詢會議和實務講座會議之召開,共同集思廣義,精心規劃培訓課程,亦時而舉辦新興法律問題學術研討會、國際會議、專題演講,強化多元、跨領域、廣泛學習,拓展國際視野。

從「訓導」走向「學務」

在學員生活管理變革方面,早期由學員選出伙食委員與編制廚工共同負責設計菜單、採購食材,自主烹調料理供應學員三餐,之後順應政策變革,目前已委外專業膳食服務廠商承包此項業務,採行用餐登記、共桌、合菜之供應方式。學員服制也從早期要求統一制式服裝,逐漸開放由學員自主決定依場合穿著適宜服飾。自91年司法官第43期起規定學員應於始業、結業典禮及其他重要活動場合穿著學員袍,此乃國內各訓練、培訓機構之獨特創舉。學員住宿則從過去強制住宿,改為自由住宿;取消早年之朝會、升旗、晨(讀)訓、生活座談會等,藉由「導師輔導」、「性向測驗」、「人文素養」、「心理健康諮詢」、「學員交流活動」、「家庭日」、「薪火相傳」等創新措施,不斷地延續與傳承優良司法傳統。

建立導師制度

司法官培訓中重要的「導師制度」,始於70年司法官第19期,當時設置導師一人,由法務部調查局指派專人擔任,負責學員訓導業務。自74年司法官第23期起,改由司法院、法務部遴選現任法官、檢察官各一人,以原職調兼導師職務。直至81年司法官第31期才有了「專任」導師的誕生,學院遴選服務滿6年以上的司法官擔任,輔助課業教學、生活輔導協助與實務經驗傳承。另80年司法官第29期院檢實習階段,並有聘任現職法官、檢察官兼任導師,專責指導實習事務。91年起學院首次遴選檢察官擔任教務組導師,襄助教務行政事務執行與推展、並積極拓展學院與他國教育機構及司法官培訓機關的合作、交流、互訪、考察等事務。

犯罪防治研究中心成立

法務部前以任務編組成立之「犯罪研究中心」,於102年司法官學院改制後,以法定編組方式納入司法官學院編制,成立「犯罪防治研究中心」,掌理國家犯罪問題與刑事政策之調查、分析與研究,首任中心主任吳永達先生,積極建立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專案研究當前犯罪問題研擬可行對策、增進國內外犯罪研究學術與實務機構之交流合作及研究出版。

展望未來

司法官學院歷經歷任所長、院長勵精圖治,耕耘不綴,走過65個年頭,未來學院將持續傳承優良的司法傳統,繼續創新改革,期許能承先啟後、繼往開來,努力培育更優質的司法官,以不負人民對司法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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