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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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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班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15
  • 資料點閱次數:2740

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班

  • 簡述:

為符合社會對於檢察官來源多元化的期待,法務部於107年起,依據法官法第87條、88條規定,遴選執業6年以上之優秀資深律師,轉任檢察官。本學院於10712日開辦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班第1期,為期52週,研習人員研習期滿成績及格後,再經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派任檢察官。

另為多方延攬具社會歷練及豐富法律實務經驗之人員成為檢察官,立法院於1091230日通過法官法第八十七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案,新增有關檢察事務官實際擔任六年以上,工作表現優良,並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者,得經遴選轉任檢察官。所遴選之檢察事務官須受訓1年,研習期滿成績及格者,經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派任檢察官。

  • 統計表

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班

訓練起訖日期

期間

人數

1期(律師轉任)

107.01.02~107.12.29

52週

8

2期(律師轉任)

108.08.26~109.08.21

52週

9

3期(律師轉任)

109.08.26~110.08.25

1年

8

第4期(律師及檢察事務官轉任)

110.08.31~111.08.30

1年

13

第5期(律師及檢察事務官轉任)

111.08.30~112.08.29

1年

9

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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