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於112年10月27日,由蔡妍蓁主任檢察官帶領前往至新店戒治所參訪,瞭解受觀察勒戒之人、受戒治之人於所內之生活,於將來實務上接觸將送觀察勒戒、強制戒治之被告時,得以向其解說,並提供適當協助,使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之人更能為入所前之準備。另從所方之業務介紹,更能理解矯正機關層面之運作,以期地檢署與矯正機關更能互相理解及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