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學院關於司法官養成課程規劃,均於每期規劃課程前,先行邀集專家學者、實務界民事法官、刑事法官、檢察官、律師及司法官學員代表等共同召開司法官課程諮詢會議。並於聽取課程諮詢委員之意見後再依據司法官學員課程滿意度調查,參考其他培訓機關、研究機構、各大學的師資遴聘相關司法行政業務單位主管,以體系化之編排,建立課程體系架構;相關課程規劃及講座遴聘並經過司法官訓練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