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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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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2月19日參訪海巡署第一巡防區指揮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2-21
  • 資料點閱次數:132

1. 海巡署簡介:海岸巡防為國家安全的根本,政府為統一海岸巡防事權及有效管理海域,於89年1月28日,納編原國防部海岸巡防司令部、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及財政部關稅總局緝私艦艇等任務執行機關,成立部會層級的海域執法專責機關「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確立岸海合一之執法機制,一方面致力於維護國家的海洋權益、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二方面注重執法的妥當性,在執法的過程中,兼顧公平、適當、澈底等原則,積極朝向海洋發展,開創我國海域及海岸巡防之新紀元。
2. 岸巡隊各項勤務、漁港安檢勤務介紹:參訪機關人員向學員介紹執行勤務時會使用到的儀器或工具(如成果照片圖2至5所示)。圖2、3之遙控式動力救生圈具有自動推進、遠端遙控操作之功能,其簡單直覺式之操作方式,可使第一次操作的人員立即上手、執行救援。圖4之電子內視搜索檢查鏡可用於查緝香菸、毒品,其具有聚光效果,即使在漆黑的密艙,也能將艙內物品照得一清二楚。圖5之手持式X光機可用於查找藏匿於密艙內之違禁物,作為聲請搜索票之佐證。
3. 查緝毒品案例分享:海巡署偵防分署宜蘭查緝隊於111年接獲走私情資,發現明豐漁1號漁船(下稱本案漁船)疑似走私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宜蘭查緝隊隨即展開調查,透過安檢系統發現本案漁船之進出港時間不符經濟效益、載運內容並無漁貨、船上有裝設GPS(一般出海捕魚的漁船不會裝設GPS)等諸多可疑點,另外查詢船員之前科紀錄,發現船員多有懲治走私條例等前科,確認本案漁船涉及走私毒品之可能性極高後,即開始佈署衛星電話偵查系統派艦查緝,並向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聲請搜索票。宜蘭查緝隊於111年1月11日在澎湖海域登檢本案漁船,登船後透過拉曼檢測儀檢測,發現船上有多箱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宜蘭查緝隊另派出緝毒犬協助查緝本案漁船上是否有宜蘭查緝隊隊員未尋獲而遺漏的毒品。此外,由於本案漁船上之愷他命總重量高達1.5噸,經濟利益頗鉅,為避免運送大量毒品之危險,故宜蘭查緝隊另有協調特勤隊協助護送毒品載運。
4. 登艇參訪:海巡署第七海巡隊安排學員至PP-10077及PP-10055艇上參訪,艇上有會議室、臥室、廚房、餐廳等設施,可供船員日常起居之用。此外,學員亦至船艇之駕駛艙參訪,駕駛艙配備有UHF及VHF無線電,前者有加密功能,可以避免被他人監聽,另外,船艇配備有自航器,艇長可設定一個方向,讓船艇自動朝該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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