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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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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轉司法官養成教育─司法官學院多元、開放的司改變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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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下稱司法官學院)今天在法務部媒體茶敘記者會中向媒體說明近年來該學院因應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有關司法官進場及養成制度之司改方向,所做之各項改革措施及努力成果,並說明未來配合考試院研議中的多合一考試之法律專業人員養成制度的改革規劃,具體回應多年來各界對有關司法官之進用及養成制度變革的期待。

司法官學院以「多元、開放」作為改革主軸,其重點如下:

一、檢討司法官的進場及養成制度是政府司改政策的重點

      蔡總統曾於104年競選期間公布的司改政策中,具體指出:「社會用『恐龍』、『奶嘴』來形容司法人員,是來自於部份司法人員欠缺社會歷練及能力,做出了悖離社會正義和人民情感的判決。所以,必須檢討現行考試的進場機制,建立公正的遴選標準以及養成制度。」 另外,106年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也針對「法律人的養成、考選及專業訓練」的改革方向做成多項決議。

      可見司法官的進場及養成制度是政府司改政策的重點項目,司法官學院擔負培訓未來司法官的重責大任,自應依循人民期待之方向,調整現制、擘劃未來,以翻轉外界對司法官養成教育的刻板印象,建立一套讓人民信賴的司法官養成制度。

二、司法官的年齡不該是原罪,多元觀點的培訓及多元進用才是重點

      目前社會對司法官進用及養成制度的主要批評在於:司法官年齡太輕、司法官欠缺社會歷練及專業能力不足。要解決這些問題,除最前端的考試制度變革外,在現狀之下,如何讓年輕的司法官學員在職前養成教育中學習到更多元的觀點及實務經驗,並搭配「多元進用」的政策,遴選更成熟、具有社會歷練及不同專業的律師及檢察事務官成為法官、檢察官,以補強年輕司法官經驗上的不足,才是改革的重點方向。

      因此,司法官學院採取下列措施來達到上述目標:

(一)多元課程、多元實習、多元在職教育

1.採取實務教學、深化實作及延長實習之方向,規劃多元課程,並透過與NGO合作,安排多元教學方式的人權系列課程及群組教學的專業課程,協助學員多元觀點的學習。

2.延長實習、縮短集中訓練、多元的民間機構及企業實習

目前司法官二年的職前養成教育中, 38.7%期間為集中訓練,61.3%期間為實務實習,朝以實務實習為主的培訓方式改革。

又為擴大多元實習,除法院、檢察署(含二審及特殊院檢)之司法實務實習外,尚包含行政機關、民間組織、醫院及民間企業(台積電公司)之實習;並因應司改國是會議之決議,增加矯正機關(監獄、看守所、戒治處所)之實習。

3.銜接多元檢察官在職教育

司法官的養成教育,必須靠有系統的多元在職教育繼續銜接,才能持續累積所需的專業能力。目前司法官學院規劃完整且有系統的檢察官在職教育課程,以結合專業證照訓練、參訪、行動教室、在地開課及數位程遠距上課的多元教學方式,使檢察官之專業知識能與時俱進。

(二) 檢察官多元進用政策

自106年起,法務部遴選資深優秀之律師轉任檢察官,司法官學院據此開設遴選檢察官班。自110年起,除遴選之資深績優律師轉任外,法務部更依據新修正之法官法,遴選具有律師資格之資深績優檢察事務官10名轉任檢察官,司法官學院合併上述不同來源之遴選檢察官學員,開辦遴選檢察官班第四期,並將司法官班及遴選檢察官班之部分課程併班上課,彼此交流經驗,讓多元進用政策更具成效。

三、生活管理開放自主、品德考核嚴格把關、淘汰不適任學員

     司法官學院對學員生活管理,朝向開放自主,包括取消強制住宿及夜間進出門禁管制,以培養學員自律能力。另一方面則是在專業及品德考核上嚴格把關,淘汰不適任司法官之學員。108年有2位58期學習司法官因學習期間學習態度、敬業態度不佳、自律能力不足,遭廢止受訓資格;110年有1位60期學習司法官因學習期間品德操守不良,情節嚴重,遭廢止受訓資格,為司法官之適任性嚴格把關。

四、未來展望與挑戰─法律專業人員考訓用制度之改革

(一)  積極參與規劃法律專業人員考訓用制度之改革

司法官學院自107年3月起,積極參與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及律師、學者專家組成「落實法律專業人員考、訓、用相關決議協調會議」,歷經6次聯合工作小組會議及8次協調會,目前各主管機關對於法律專業人員考訓用改革新制已有初步共識,未來將採取法官、檢察官、律師及法制人員四合一考試,且共同參與一年由司法官學院規劃執行的實務學習後,取得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再進行後續職域分流,分別取得律師資格及參加法官、檢察官及法制人員之甄選資格,並於甄選錄取後接受分流職前培訓及任用。

司法官學院將持續積極配合考試院對四合一考試新制的立法進程,及早規劃有關一年實務實習的相關配套措施,以順利推動執行考訓用新制的改革。

(二)  持續參與大學法學教育改革

司法官學院近二年與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及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簽訂定實務課程合作暨學術交流協議,在大學法學院開設「檢察實務」課程,讓檢察官走進校園,參與實務教育,促進法學教育與實務課程接軌,為司改的最後一塊拼圖─大學法學教育改革盡一份心力,並具體回應司改國是會議對大學法學教育改革的相關決議。

        面對歷年來社會對司法官養成教育制度的批評及期許,司法官學院將持續調整革新現制、積極參與未來考訓用新制規劃,傳承一甲子的豐富培訓經驗,勇於承擔未來新制的挑戰,持續朝向培育適任且為人民所信賴的司法官之目標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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