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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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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第64期學員成績公布後變更之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7-28
  • 資料點閱次數:1374

本學院於今(114)年724日公布司法官第64期學員成績,並依例開放學員複查,經學員發現其中一項學科成績有疑義而向本學院反應,本學院立即洽請程式設計廠商至學院共同查對,始查悉係其中一科法律科目三位講座的配分比重為433,於第一階段成績結算時,為符配比,廠商將三位講座所評分數分別輸入4筆、3筆、3筆,嗣於系統維護時,廠商又從後台刪除3筆、2筆、2筆,導致更動該科目三位講座的配分比為111,因而影響三階段總成績計算之正確性。

本學院院長吳巡龍於本事件調查過程中,已先對全體學員發表談話,親自向學員說明成績計算有誤,將於更正後重行公布,俾安定學員心情,並請廠商修正系統錯誤後重新計算,後續學院將覈實更正成績與名次,預計於次週一(28日)再次向全體學員說明,同時公布更正後之成績與名次,並依規定開放學員複查,以保障學員權益。

本次更正成績之結果,雖導致名次更動,然絕非針對特定學員調整名次,且相關考試與評分之原始資料及各項數據,本學院均有完整保存以備查考,並無人為操弄之空間;此外,本學院重視司法官學員之品德教育,關於品德學識成績之評定,設有明確規定,除學院師長外,並由實務學習階段指導法官、檢察官等人員,綜合參酌養成教育期間考評之結果、獎懲、請假紀錄等資料,共同審慎評定學員之品德學識成績,以確保結果之客觀公正,並無僅憑主觀意識評定品操成績之情事。

對於本次事件造成學員及家屬之困擾與緊張不安,本學院至感歉意。司法官學院擔負培育法官、檢察官之重責,對各界殷切之期盼有深切之體認,會以最公平公正的方式履行職責,並保障學員權益,感謝社會大眾的關心及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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