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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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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5月26日至同年6月4日為止-本學院蔡碧玉院長赴德國及盧森堡考察法律人學、考、訓、用制度、檢察官在職進修及監獄矯正制度。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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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5月26日起,迄同年6月4日,本學院蔡碧玉院長及林彥均導師赴德國法蘭克福、特里爾及盧森堡參訪,考察兩國之法律人學、考、訓、用制度、檢察官在職進修及監獄矯正制度。此次出訪係因應我國現正進行之法律專業人員學、考、訓、用制度改革,特前往德國黑森邦司法部司法考試局(Justizprüfungsamt, Justizministerium Hessen)、法蘭克福區法院(Amtsgericht Frankfurt am Main)、法蘭克福地檢署(Staatsanwaltschaft Frankfurt am Main),考察德國司法機關如何操作完全法律人制度之實務實習。另外,為瞭解德國大學法學教育如何與實務連結,前往特里爾大學法學院(Uni Trier)考察德國法學教育,並拜會與本學院同樣職掌司法培訓事務之德國司法官學院(Deutsche Richterakademie),就兩國之司法培訓制度交換意見。另安排考察德國法蘭克福監獄(Justizvollzugsanstalten Frankfurt a. M.) 考察德國矯正制度。盧森堡部分,此行前往歐盟法院(CVRIA)、歐洲法官及律師中心(ECJL)、盧森堡檢察總長辦公室,考察歐盟之法律人培訓及盧森堡之司法官養成及進用制度。 三、本學院藉由此次出國考察,深入了解德國、盧森堡有關法律人學、考、訓、用制度,並實際與該國司法機關就機關安排實習事務之實務運作情形,進行意見交流,於我國規劃新制度之際,獲得諸多啟發。另外,本學院亦藉此機會,深化本學院與國外司法培訓機關之合作交流,開拓國際合作窗口,拓展實質外交,期待有助於本學院國際交流之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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