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家司法官學院選派學習司法官前來本學院交流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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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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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本學院與「法國國家司法官學院」簽有合作議定書,每年由本學院在臺灣辦理法國司法官學員之交流養成教育課程,今(109)年3月2日法國國家司法官學院選派學習司法官Eléonore CERVI前來本學院實習,接受為期3週之交流養成教育課程。
為協助法國司法官學員瞭解我國司法官養成教育訓練,並與我國學習司法官進行交流、經驗分享,本學院配合現開訓中之我國司法官班59期、60期之研習課程,為其規劃3週學習課程,並安排拜會法國在臺協會、法務部及文化體驗等行程。上開3週課程,包含:第1週在學院內與60期司法官班學員一同學習,其中包含與本學院60期學員在「導師時間」中討論司法倫理相關案例並分享法國相類似案件經驗、一同參訪法務部調查局、參加朱銘美術館之教學參訪等活動;及前往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與59期學員一同進行院、檢實務學習,並參與士林學習組之「週報」時間,於「週報」時間中,由Eléonore CERVI與59期學員分享法國之司法官職前培訓制度,並針對兩國司法官考試制度及實習經驗相互交換意見。第3週原訂前往臺灣冤獄平反協會、財政部關務署、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等機關與60期學員一同進行行政機關學習,然因逢法國當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法國國家司法官學院緊急召回在國外實習之學員,因而提前結束在臺實習行程。
雖本年度交流計畫因疫情而提前結束,然在執行計畫之兩週內,由本學院提供該學員宿舍、膳食及生活上所需之協助,並安排該學員與我國學習司法官深入交流、共同研習,促進雙方對彼此制度、文化進一步之瞭解與認識,因此雙方均有豐富之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