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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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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國家司法官學院學員至司法官學院交流養成教育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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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碧玉院長於課程開始之日親自接待法國學習司法官CyrilJEANNINGROS並與該學員及學院導師合影。 法國學習司法官Cyril 法國學習司法官Cyril 蔡碧玉院長於3週交流養成教育課程期滿時,親自頒發證書予法國學習司法官Cyril

鑑於本學院與「法國國家司法官學院」簽有合作議定書,每年由本學院在臺灣安排法國司法官學員之交流養成教育課程,本年度法國國家司法官學院選派學習司法官Cyril JEANNINGROS於108年3月4日至22日來臺接受三週之交流養成教育課程。為協助法國司法官學員瞭解我國司法官養成教育訓練,並與我國學習司法官進行交流、經驗分享,法國學習司法官在臺3週行程,由本學院仿照我國司法官職前訓練,為其安排第1週在學院內與59期司法官班學員一同學習;第2週前往臺北地方法院、臺北地方檢察署與58期學員一同進行院、檢實務學習;第3週前往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財政部關務署、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與59期學員一同進行行政機關學習,並安排拜會法國在臺協會、法務部及文化體驗等行程。此次法國司法官學員來臺接受養成教育訓練課程,由本學院提供該學員宿舍、膳食,以便利該學員與我國司法官班學員交流,促進雙方對彼此制度、文化進一步之瞭解與認識,Cyril在學院研習期間與司法官學員、導師互動熱絡,對深化雙方司法實務的交流及擴大臺、法司法官學員的視野極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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