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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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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9月14日至16日本學院辦理司法人員環保案件專業課程及認證班(第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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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1-05
  • 資料點閱次數:306

為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之決議,提升司法人員辦理環境犯罪案件之專業知能、辦案品質與定罪率,司法官學院自108年起即定期辦理相關研習,規劃法規研析、實務心得分享及實地參訪,課程最後並透過行政機關、民間環保團體及網路媒體代表等多方意見交流,期增進外界對於檢察機關偵辦環保犯罪案件之司法信賴。
本年度之課程,首日邀請雲林地檢署吳文城主任檢察官解說「環境保護之刑事處罰及不法犯罪利得沒收」,桃園地檢署陳書郁檢察官與研習人員分享辦理汙泥廢液案件之心得,彰化地檢署王銘仁主任檢察官則闡述檢警環團隊在辦案時的合作與分工;次日由環保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張乃仁大隊長介紹環境保護執法策略,下午前往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參訪,並至前遭查獲違法廠商濫排汙泥地點南崁溪側,由環保署承辦人員講解當時布建及追查過程。
第三日課程在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吳權芳科長說明空汙案件法規及犯罪模式後即進行綜合座談,邀集法務部檢察司李仲仁主任檢察官及環保署張乃仁大隊長,另有陳椒華立法委員、報導者方德琳總主筆及看守台灣協會謝和霖秘書長共同參與。與會者分別媒體、NGO及民間視角,分享對於環保犯罪案件之觀察及期許,提供與會人員不同面向的思考及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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