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重大政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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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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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院於102年7月1日改制後,業務職掌包括準司法官之養成教育、司法人員之研習及犯罪防治研究等業務。於改制前,本學院係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故以培育準司法官(法官、檢察官)之養成為主要任務;於改制後則更負責提供在職檢察官之研習及進修機會,並辦理法務部所屬司法人員之各種短期訓練班別及國內、外研習會等;亦再增設「犯罪防治研究中心」以提供培育相關犯罪研究人才、促進國內外相關犯罪研究合作、資訊交流及推廣之參考,且對國家重要犯罪研究及因應對策作出整體性與長遠性之擘劃,作為法務部刑事政策重要智庫及與學術界聯繫之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