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訓練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九十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科                                     目     │              │              │本年度與上年度│
──┬──┬──┬──┬─────────────┤ 本年度預算數 │ 上年度預算數 │              │ 說                                         明 
 款 │ 項 │ 目 │ 節 │ 名                   稱  │              │              │比          較│                
──┼──┼──┼──┼─────────────┼───────┼───────┼───────┼──────────────────────────
    │    │    │    │0023000000                │              │              │              │                                                    
1   │    │    │    │法務部主管                │       374,319│       429,837│       -55,518│                                                    
    │    │    │    │0023100000                │              │              │              │                                                    
    │1   │    │    │司法官訓練所              │       374,319│       429,837│       -55,518│                                                    
    │    │    │    │3523100000                │              │              │              │                                                    
    │    │    │    │司法支出                  │       374,319│       429,837│       -55,518│                                                    
    │    │    │    │3523100100                │              │              │              │                                                    
    │    │1   │    │一般行政                  │        88,544│        71,613│        16,931│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次之比較如下:                
    │    │    │    │                          │              │              │              │1.人員維持費54,926千元,較上次減列退休退職人員      
    │    │    │    │                          │              │              │              │   慰問金312千元,及半年所需人事費7,347千元,增     
    │    │    │    │                          │              │              │              │   列上下班車資1,200千元,計淨減6,459千元。         
    │    │    │    │                          │              │              │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33,618千元,較上次減列臺澎      
    │    │    │    │                          │              │              │              │   金馬旅費888千元,及半年所需經費3,687千元,合     
    │    │    │    │                          │              │              │              │   共減列4,575千元。                                
    │    │    │    │3523101000                │              │              │              │                                                    
    │    │2   │    │司法人員訓練              │       285,378│       357,628│       -72,250│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次之比較如下:                
    │    │    │    │                          │              │              │              │1.司法官訓練業務231,720千元,較上次減列半年所       
    │    │    │    │                          │              │              │              │   需經費84,468千元。                               
    │    │    │    │                          │              │              │              │2.司法工作人員訓練業務53,658千元,較上次增列檢      
    │    │    │    │                          │              │              │              │   察事務官訓練經費40,183千元。                     
    │    │    │    │3523109800                │              │              │              │                                                    
    │    │3   │    │第一預備金                │           397│           596│          -199│本年度預算數較上次減列如列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