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訓練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科 目 │ │ │本年度與上年度│ ──┬──┬──┬──┬─────────────┤ 本年度預算數 │ 上年度預算數 │ │ 說 明 款 │ 項 │ 目 │ 節 │ 名 稱 │ │ │比 較│ ──┼──┼──┼──┼─────────────┼───────┼───────┼───────┼────────────────────────── │ │ │ │0023000000 │ │ │ │ 13 │ │ │ │法務部主管 │ 339,022│ 374,319│ -35,297│ │ │ │ │0023100000 │ │ │ │ │2 │ │ │司法官訓練所 │ 339,022│ 374,319│ -35,297│ │ │ │ │3523100000 │ │ │ │ │ │ │ │司法支出 │ 339,022│ 374,319│ -35,297│ │ │ │ │3523100100 │ │ │ │ │ │1 │ │一般行政 │ 87,242│ 88,544│ -1,302│1.本年度預算數87,242千元,包括人事費59,921千元 │ │ │ │ │ │ │ │ ,業務費27,009千元,獎補助費312千元。 │ │ │ │ │ │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 │ │ │ │ │ │ (1)人員維持費59,921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調整待遇 │ │ │ │ │ │ │ │ 經費 3,679千元,增列原由銓敘部與勞工委員會 │ │ │ │ │ │ │ │ 統籌編列之員工參加公保、勞保及全民健保保險 │ │ │ │ │ │ │ │ 費補助 1,316千元,合計共增列4,995千元。 │ │ │ │ │ │ │ │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27,32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 │ │ │ │ │ │ │ 一次性辦公房舍整修費、資訊維護費及國外旅費 │ │ │ │ │ │ │ │ 等 6,297千元。 │ │ │ │3523101000 │ │ │ │ │ │2 │ │司法人員訓練 │ 243,383│ 285,378│ -41,995│1.本年度預算數 243,383千元,包括人事費 155,787 │ │ │ │ │ │ │ │ 千元,業務費86,733千元,設備及投資 863千元。 │ │ │ │ │ │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 │ │ │ │ │ │ (1)司法官訓練業務170,122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司 │ │ │ │ │ │ │ │ 法官訓練經費與一次性設備養護費61,598千元。 │ │ │ │ │ │ │ │ (2)司法人員訓練業務 73,261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 │ │ │ │ │ │ │ 購置資訊設備費96千元,增列辦理律師訓練等各 │ │ │ │ │ │ │ │ 項短期訓練經費19,699千元,計淨增19,603千元 │ │ │ │ │ │ │ │ 。 │ │ │ │3523109000 │ │ │ │ │ │3 │ │一般建築及設備 │ 8,040│ -│ 8,040│ │ │ │ │3523109011 │ │ │ │ │ │ │1 │交通及運輸設備 │ 40│ -│ 40│汰換公務機車 1輛經費如列數。 │ │ │ │3523109019 │ │ │ │ │ │ │2 │其他設備 │ 8,000│ -│ 8,000│汰換升降電梯及新增其他教學設備經費如列數。 │ │ │ │3523109800 │ │ │ │ │ │4 │ │第一預備金 │ 357│ 397│ -40│本年度預算數 357千元,較上年度減列如列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