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訓練所 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經資門併計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科 目 │ │ │本年度與上年度│ ──┬──┬──┬──┬─────────────┤ 本年度預算數 │ 上年度預算數 │ │ 說 明 款 │ 項 │ 目 │ 節 │ 名 稱 │ │ │比 較│ ──┼──┼──┼──┼─────────────┼───────┼───────┼───────┼────────────────────────── │ │ │ │0023000000 │ │ │ │ 13 │ │ │ │法務部主管 │ 296,964│ 300,433│ -3,469│ │ │ │ │0023100000 │ │ │ │ │2 │ │ │司法官訓練所 │ 296,964│ 300,433│ -3,469│本科目上年度預算數304,433千元,移出「司法人員 │ │ │ │ │ │ │ │訓練」科目4,000千元,列入法務部「檢察行政」科 │ │ │ │ │ │ │ │目項下,淨計如表列上年度預算數。 │ │ │ │3523100000 │ │ │ │ │ │ │ │司法支出 │ 296,964│ 300,433│ -3,469│ │ │ │ │3523100100 │ │ │ │ │ │1 │ │一般行政 │ 60,895│ 63,444│ -2,549│1.本年度預算數60,895千元,包括人事費43,500千元 │ │ │ │ │ │ │ │ ,業務費17,251千元,獎補助費144千元。 │ │ │ │ │ │ │ │2.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 │ │ │ │ │ │ (1)人員維持費43,500千元,較上年度核實減列人事 │ │ │ │ │ │ │ │ 費2,294千元。 │ │ │ │ │ │ │ │ (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7,395千元,較上年度減列 │ │ │ │ │ │ │ │ 國外考察旅費等263千元,增列退休退職人員三 │ │ │ │ │ │ │ │ 節慰問金8千元,計淨減255千元。 │ │ │ │3523101000 │ │ │ │ │ │2 │ │司法人員訓練 │ 235,719│ 236,639│ -920│1.本科目上年度法定預算數240,639千元,配合科目 │ │ │ │ │ │ │ │ 調整移出業務費4,000千元,列入法務部「檢察行 │ │ │ │ │ │ │ │ 政」科目項下,淨計如列數。 │ │ │ │ │ │ │ │2.本年度預算數235,719千元,包括人事費156,495千 │ │ │ │ │ │ │ │ 元,業務費78,577千元,設備及投資647千元。 │ │ │ │ │ │ │ │3.本年度預算數之內容與上年度之比較如下: │ │ │ │ │ │ │ │ (1)司法官訓練業務經費159,725千元,較上年度減 │ │ │ │ │ │ │ │ 列司法官班學員人事費5,551千元。 │ │ │ │ │ │ │ │ (2)司法工作人員訓練業務經費75,994千元,較上年 │ │ │ │ │ │ │ │ 度減列設備及投資經費50千元,增列檢察事務官 │ │ │ │ │ │ │ │ 班學員人事費4,681千元,計淨增4,631千元。 │ │ │ │3523109800 │ │ │ │ │ │3 │ │第一預備金 │ 350│ 350│ -│仍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