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班別】
(1) 簡述:依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第2條規定:「(第1項)本學院掌理下列事項之培訓:一、司法官考試錄取人員培訓業務之執行。二、法務部所屬司法人員之訓練。三、依法務部核定由本學院舉辦前二款以外人員之培訓。
本學院111年度所開設之第(二)、(三)類課程計有觀護人訓練班第41期等合計5班187人次。
(2) 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