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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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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檢察官在職進修班課程資訊「醫療實務專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1-13
  • 資料點閱次數:459
壹、簡介 為精進檢察官辦理偵查、公訴蒞庭業務,增進對於不同專業領域之瞭解,提升對外溝通及協調處理事務等能力,並擴展人文涵養,培養社會關懷情操,本學院以專題研討之方式,開設檢察官在職進修班供檢察官選修,並開放部分課程名額供法官選修,藉此增進院檢之互動與交流。 貳、課程資訊 一、研習人員:在職檢察官、法官及軍法官、軍事檢察官。。 二、研習日期:106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5時10分,研習時數共計6小時。 三、研習地點:本學院3樓柏拉圖講堂。 四、課程內容: 醫療行為本身具有一定風險及不確定性,一旦結果不如病患預期,即可能衍生醫療過失責任歸屬的問題。就司法人員而言,因本身未具醫療專業知識,為做出公正且符合醫療專業之判斷,往往需仰賴醫事人員之鑑定報告,因此符合所謂「醫療常規」即為訴訟中最關鍵的著力點。然醫療常規所代表者為一般醫師所依循的醫療行為模式,隨著科技進步或處於不同的醫療水準下,醫療義務範圍也應有所差異,而判斷醫療過失時所考量之醫師說明義務,雖不等於注意義務,但面臨說明義務與病患自主決定判斷困境,法理上是否應將說明義務違反自過失標準中抽離,不無討論的空間。此外,實務現況面臨司法機關請求醫療機構進行鑑定時,送交鑑定的問題不明確,可能造成回覆的鑑定結果不如預期,或使司法機關對鑑定結果的解讀產生落差,而醫療專業介入醫療訴訟之後,是否能真正幫助司法人員更正確的認事用法,面對現行醫療系統所易形成的醫療失誤,如何建立一套揭露錯誤的系統方法,破解醫界的沈默密碼,以促成法律與醫療間之良好互動等議題,均有進一步探討之必要,是本次擬計畫辦理「醫界視角下的醫療訴訟」課程,以兼顧醫、法的角度剖析上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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